对面不知在做什么,很久都没回复。林安也没勇气去一班找他,只好,就这么等着。一直到了晚上才回了句:不用。
我对着这句话,思索良久,不用,是不用赔,还是不用赔钱?
想了想,还是不想欠别人的人情,只好自己先看看能不能找到同款,买一件赔给他吧!
周六,我几乎跑遍整个县城的服装店,终于找到了衣服的同款,不愧是公子,这衣服是真贵,幸好我的零花钱几乎就没动过,才勉强买了这件衣服。周一,我特意早早的来到学校,把衣服放在了谢唯君的桌子上,一刻也没停留的遛了。也不知道他知不知道衣服是我给的,抱着这种心情度过了一天,晚上回到家,看到手机上一条未读消息:衣服一样,多谢!
很显然他知道衣服是我放的,青春期的心思复杂,但此刻收到消息的我很开心,毫无由头的开心!
第三次的交集来的很快,市里的英语演讲竞赛到了,毫无疑问,两个名额,老师给了我和他,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我,很高兴,高兴的不是得到了这个竞赛资格,高兴的是再次和他有了交集!是吧,刚开始出现这个想法时,我感觉自己肯定是疯了,居然会把和他有交集这件事看的比有竞赛资格更加重要,但很快就释然了,不可否认,无论是对手还是同学,谢唯君的能力和人格魅力谁都抵挡不了,几乎一瞬间,我就缴械投降,是的,我喜欢上了他,但同样的,喜欢他和把他当做对手这两件事不冲突,因此我更加努力且认真的准备着这次英语演讲比赛!
比赛当天,我对他说:“谢同学,这次,我一定会超过你。”他有些震惊,但很快反应过来:“好,加油!”
不出所料,这次,我拿了一等奖,而他拿了二等奖。超越他,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!
但遗憾的是,那次竞赛后,他就又转学了,听说他出国了,他离开后,我几乎包揽了学校的大小竞赛,顶替他成为校园里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