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半夜翻墙进老于家,也是让那狗给吓退了。这不这狗救了他两回,老于就把它当成儿子养。”
沈秋:“那确实该好好养着,狗是在林子里捡来的?”
孙老八:“是啊,很多人不愿意养了,就把狗丢林子里自生自灭!”
沈秋:“看来于大爷当时运气不错!”
孙老八:“可不嘛!”
沈秋:“这是钥匙,这是我电话号码有事儿可以打给我。”孙老八点头应“好”双手接过(两样东西用两只手很正常叭,嗯!很正常!)可是为啥孙老八胳膊上有被咬过的疤。
沈秋也注意到了(为啥用也,因为是我先写出来他才能发现的呀,对哦!)。
回去的路上遇到了证人刘伯,沈秋上前打招呼,刘伯则是更为热情(比在警察局录笔录活泼多了,警察局哎,紧张是对它的尊重好吗!!!):沈警官,你咋来嘞!
沈秋:“刘伯,刚刚办点儿事儿,关于那天的事儿您还想起什么了吗?”
刘伯:“哎哟,额刚就要跟你说,那天提到财宝儿,想起来回去的路上听见了狗叫,像是财宝的叫声儿!”
沈秋:“狗的声音大差不差,您怎么觉得像财宝儿在叫呢?”一边拿出手机录音。
刘伯:“这个村里的狗财宝是最大,叫声也大,那天在坪子就听的清清楚楚地,坪子离老于家可有段儿路了,按正理说,可不该听那么清,之前大家伙的晓得老于有遛狗的习惯,当时也就木在意,昨天老于,哦于力被抓喽,这不就……”
沈秋:“哦,好我知道了,刘伯您知道孙老八和于力的关系好不好?”
刘伯:“他们,他们还行,就是之前孙老八帮于力看狗,那财宝可凶哟,给孙老八咬了,于力赔给他不少钱,之后他俩就没咋样儿了。”
听完,沈秋紧接着问:“刘伯要去哪边做活儿,我送您?”
刘伯摆着手,推开沈秋要去拿农具的手:“哎哟!沈警官使不得,可使不得,就去村头下口那块儿小地,不远儿,这都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