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奏乐助兴的,好不快活。
酒过三巡,我醉醺醺的,落红忙过来扶着我:“知微,知微。”
我迷迷糊糊的,没有回应。
她在我唇上落下一吻,后来发生了什么,我全然不记得了。
11
年过完了,我又辞行离开了,这一次,我要去北方。
这一路走走停停,赏过四时风物,还学会了做饭耕田,手上也长出了薄薄的茧子。
北方有些动乱,和蛮人交接,时常会发生小摩擦,我做了个代笔小童,帮那些不识字的兵写家书。
烽火连三月,家书抵万金。
在这些细碎的日子里,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光。
可好景不长,我上街买墨纸的时候,碰到了此生最不想见到的人。
我正欲付钱时,有人抓住了我的手,我一惊,偏过头,正是李璟。
他眼眶微红,眼底是一片青黑,然后紧紧抱住我:“终于找到你了。”
我心一紧,得想办法脱身。
“公子,你认错人了。”
他执拗地抱住我,不肯松开,还在一直说着。
“不会的,不会的,我不会认错的。”
摊子的主人低咳了一声:“还没有结账呢。”
李璟扔下一锭银子,拉着我的手:“你和我回去吧,我和孩子都想你了。”
想到孩子,我的心有些触动。
但享受过自由的我自然不愿意回到樊笼中,况且他的心爱之人方枫玥还在宫中,我回去岂不是破坏了他们。
我用力推开他,奋力往前跑:“我真的不认识你,你好奇怪啊。”
结果,李璟一剪刀手打在我的脖颈处,我被他带回了皇宫。
他请了太医为我诊脉,说我并无什么大碍。
“可皇后不记得朕了。”
李璟焦急道。
太医拈了捋胡须,小心翼翼地开口道:“娘娘的头部并未有创伤,应该不会患失忆之症。”
李璟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