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行啊小同志,成长的很快嘛。确实是这样,而且对方不是平握,是垂握。”
老周给我比划了一下凶手用刀的姿势。
“凶手当过兵,至少是侦查兵。”
“啥?侦察兵?”
“凶手对人体的构造、对刀具的使用,都是专业的,也就是说,能准确从人的肋骨之间,一刀扎中心脏,除了力量以外,精准度更加重要。”
老张在一旁有些摸不到头脑,只能听我继续往下说。
“而且,张队,我知道凶手是怎么进入现场,又是怎么从现场出去的了。”
“咋出去的?”
“我得再回一趟现场。”
身为一名从业三十多年的刑警,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完美的犯罪。
况且,无论是法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,还是英国的柯南道尔。
他们设计的犯罪现场,都离不开艾德蒙·洛卡理论:
只要犯罪嫌疑人进出过现场,就一定会和现场进行过物质交换。
我在老周哈欠连天的敦促下,一点不着急的在现场观察着。
窗户是老旧的木质窗户,风吹雨淋,海风侵蚀,早已有些变形,推拉非常困难。
窗台上的灰尘也证明这窗户因为太难用,被害人也基本没怎么打开过。
若是从这里进出,必然会留下明显的痕迹,比如脚印,比如指纹。
而门口则正好相反。这里是临街的商铺,凶手若留下什么,也势必会被淹没在来来往往的客人痕迹中。
内部的门锁是常见的旧式碰锁,但在90年代,确已经是安全性很高的锁了。
若凶手从这里离开,随手关锁,那便不能被称之为“密室案件”。
关键就在于碰锁下面的传统门插。
凶手若想碰上锁,再插上门,办法就只有一个。
那就是从门上的小窗上做手脚。
我站在一张方凳上,垫着脚用放大镜观察着那小窗的缝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