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令处理的第一桩案子,就是萧麦的丐帮灭门案。
他仔细核对了各方的证言证词,发现一切都严丝合缝,就命人从牢里把萧麦提了出来:“萧麦,供词上面说,丐帮九人,皆死于马蹄之下。这匹马,现在何处啊?”
“启禀大人,那匹马并非在下的坐骑,而是在下的恩人。缘起而聚,缘灭而散,我亦不知它如今身在何方。”
罗县令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,沉头沉思片刻,忽然一笑:“从苍南到梧都,想来你是有高人相助啊。也罢,既然是马踏杀人,杀的又是恶人,本官就判你无罪,就地释放。”
“另外,念你对梧都县的百姓有功,本官正式授予你梧都户籍,以后就安心在这里生活下去吧。”
听到“无罪释放”的判决,萧麦仅仅如释重负,后面那句授予户籍,瞬间在他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:“谢大人!”
谁知还没完,罗县令又一摆手:“取银两来。已故的前任县尉,敲诈了你三百两的赏银,今日物归原主!”
“还给钱啊?”
“好!好!”
栅栏外面的百姓,听到这样的判决,几百号人齐声叫好。
不止萧麦意外,罗县令更意外,心想梧都百姓,果然知恩图报。
歼三狼、灭丐帮、诛尸人,萧麦为百姓做了很多,百姓也发自真心地尊敬他。
于是,罗县令轻轻挥手,让萧麦早点去接受百姓们的欢迎:“退下吧。”
“是。”萧麦一手执拐杖,一手提银袋,向栅栏走了几步,百姓们见状,纷纷向他招手,示意他快点出来。萧麦却转过身,隔着眼罩,又看了罗县令的一眼,忽然间有点理解,武艺高强的南侠展昭,为何要自领约束,效命于包公帐下。
罗县令的判决,固然出于法理人情,但在这个官吏人均奇形怪状的年代,法理人情四字,简直就是寻常百姓不敢奢求的美梦。
心意所至,萧麦向罗县令一抱拳:“县令大人,我萧麦只是个小人物,但有朝一日,您有用得着的地方,我愿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
“嗯?”罗县令没想到,萧麦会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,顿时皱紧眉头,“本县秉公办案,又不是收买人心,公堂之上不可胡说八道,速速退下。”
“谢大人。”
萧麦走出公堂,来到栅栏外面,百姓们顿时把他团团围住。
“萧麦,你发财了啊!”
“你打的欠条,还作不作数?”
“还钱!”
“不管怎样,欠条是你自愿打的,不还钱现在就打官司!”
“欠条在哪儿,白纸黑字!”
……
罗县令原以为,百姓们这么支持萧麦,是因为他颇有人望,没想到都是来追债的。
“师爷,萧麦怎会欠下这么多债务?”
“启禀大人,卑职这就去打探。”
萧麦也很无奈,他使劲抓住银袋,只因老有人伸手来抢。
“还,都还,大家先去衙门外面排队,我挨个还。”
此言一出,百姓们呼啦一声,就簇拥着萧麦走到了衙门外面,罗县令审案一事瞬间没人关心了。
待百姓们排好队,萧麦收一张欠条,发五两银子,撕掉之后,收一张欠条,发五两银子。
也有人没拿欠条:“萧麦,那天晚上我去了的,你应该记得,就是欠条忘带了。”
萧麦道:“你见过找人还钱不带欠条的吗?”
“我回头补给你不成吗?你给我吧!”说罢,那人伸手抓住银袋,就要把手伸进去抢钱。
萧麦气得一掌把他推出七八米远:“下一个。”
还有人浑水摸鱼,胡乱拿张纸,冒充欠条来领钱。